尊敬的投资者:
为落实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关于融资融券担保物集中度管理的相关要求,我司经研究决定,自2023年7月31日起对投资者信用账户增加以下集中度实时控制指标:
单一股票(含存托凭证)前一交易日市场担保物比例在25%以上且静态市盈率在300倍以上或者为负数的,对于该股票的单一证券持仓集中度在70%以上且维持担保比例在300%以下的投资者,我司将暂停接受其融资买入相应证券的委托。
其中,单一股票(含存托凭证)市场担保物比例是指单一股票或存托凭证作为信用账户担保物总量占其上市可流通量的比例。本公告中所称 “以上”“以下”包含本数。
特此通知!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