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简介】网络购物和社交网站的快速发展大大方便了人民生活,但与此同时,部分非法发行活动也开始悄悄利用这些渠道,为自己披上光鲜亮丽的外衣,引诱投资者上当受骗。北京某文化传播公司利用淘宝网平台,开设“会员卡在线直营店”,公开销售“凭证登记式会员卡”,以售卡附赠股权的方式转让其“原始股”。据统计,其通过淘宝网公开转让原始股共161笔,涉及153人,累计获得转让款18万余元。几乎与此同时,另有一家公司在微博上声称将通过淘宝网募集资金,组成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非法发行股票和非法经营证券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6]99号)规定,“严禁任何公司股东自行或委托他人以公开方式向社会公众转让股票”。上述公司的行为已违反国务院通知精神。查明情况后,中国证监会及时启动打击非法证券活动协调工作机制,约谈该文化传播公司负责人,告知其行为涉嫌擅自发行股票,要求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及时纠正,责令其按照募资说明承诺的条款主动退还所募资金,通过互联网进行公开澄清并消除不良影响。
【风险提示】上述两起案件因发现及时、处理果断,没有酿成严重的社会危害。但作为新出现的利用网络平台向社会公众非法发行股票的典型案例,具有较强的代表性。投资者需要进一步提升对网络非法证券活动的防范意识和辨识能力,自觉远离非法证券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