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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融券卖出所得价款可用于买入部分货币市场基金的公告

作者: 信用业务管理部   时间: 2017-03-08

尊敬的投资者:

201738日起,投资者融券卖出所得价款,除用于买券还券、偿还融资融券交易的相关息费、偿还融券交易相关权益现金补偿以外,还可以买入以下我司选定的货币市场基金:

 

序号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1

159001.sz

保证金

2

159003.sz

招商快线

3

511660.sh

建信添益

4

511810.sh

理财金H

5

511860.sh

博时货币

6

511880.sh

银华日利

7

511900.sh

富国货币

8

511960.sh

嘉实快线

9

511980.sh

现金添富

10

511990.sh

华宝添益

(我司将不定期对该名单进行调整,具体以公告为准)

 

特别提示:

1、投资者未了结相关融券负债前,融券卖出所得价款只能用于交易所规定的用途,融券卖出所得价款买入的货币市场基金存放在信用证券账户,不改变其担保物性质,且不得转出。

2、受融券卖出所得价款买入证券的价格波动、折算率变化或其他因素的影响,投资者使用融券卖出所得价款买入证券,或再行卖出时,可能对投资者信用账户可转出资产、买担保品可用资金或投资者信用账户可用保证金等指标的计算产生影响。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