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做好信托业、证券业、保险业金融机构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报送工作,国家税务总局、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联合制定了《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报送规范》(以下简称《报送规范》)。《报送规范》的出台,对下一步金融机构报送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工作进行具体指导。在继上一篇《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管理办法——要点解读》,今日小编就该涉税信息报送相关内容和《报送规范》的具体要求为大家进行答疑解惑。
一、什么是“CRS”
受二十国集团(G20)委托,2014年7月,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发布了“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标准”(common reporting standard简称CRS),CRS 要求金融机构识别非居民账户,取得账户持有人信息,报送给本国税务机关,进行对外交换。截至2017年12月,已有103个辖区承诺实施CRS,96个辖区签署实施CRS的多边主管当局间协议。
二、我国“CRS”关键时点
三、哪些账号持有人在申报范围:
1、中国税收居民以外的个人
2、中国税收居民以外的实体
3、有非居民控制人的消极非金融机构
四、金融机构的尽职调查程序:
五、报送信息包括哪些
六、报送规范及要求
1、所有类型信息报告均采用可扩展标记语言(XML);
2、每年5月31日前向税务总局报送前一公历年度通过尽职调查程序收集的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
3、金融机构应按照《报送规范》规定的数据内容和数据格式报送所有符合《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管理办法》定义的非居民账户信息;
4、当然没有应申报信息,也应办理零申报。
七、我司的非居民尽职调查工作安排
1、新开账户:2017年7月1日起,个人、机构新开账户须提供《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机构类别为“消极非金融机构”需同时填写控制人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
境内自然人客户通过兴业证券官网、优理宝APP进行网上开户时,通过电子证书签署《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如为境外自然人,系统提示必须临柜签署《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1、所有类型信息报告机构客户临柜办理账户新开,需提交加盖公章的《税收居民身份证明文件》。
2、存量账户:截至2017年12月31日,我司已完成存量个人高净值账户的尽职调查工作。
2018年12月31日前,将完成存量个人低净值账户和部分机构账户的尽职调查工作。
3、公司存量客户还可通过集中运营平台“涉税信息修改”模块,进行税收居民身份证明文件的签署和填报。
八、持续尽职调查要求
1.证券公司建立账户持有人信息变化监控机制,在持有人在《管理办法》中规定相关信息发生变化之日起九十日内或者本年度内根据尽职调查程序重新识别。
2.账户持有人应在《管理办法》中规定相关信息变化之日起三十日内告知金融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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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各国(地区)税收居民身份认定规则和纳税人识别号(TIN)编码规则 http://www.chinatax.gov.cn/aeoi_inde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