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统一客服热线(交易日:8:30-18:00)

投顾服务热线

服务号

订阅号

登  录

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十九问——一些电子商务公司开展大宗商品、贵金属等产品的交易业务,是否需要遵守清理整顿的相关政策

时间: 2018-04-04

3.一些电子商务公司开展大宗商品、贵金属等产品的交易业务,是否需要遵守清理整顿的相关政策?

答:目前,一些电子商务公司等机构虽名称不含“交易所”、“交易中心”、“交易市场”等交易字样,但在实际运营中进行标准化合约的违规交易。这些机构都应当遵守国发[2011]38号和国办发[2012]37号文件等清理整顿政策的相关规定。针对一段时期部分公司以电子商务名义,采取集中交易方式进行标准化合约交易的情况,中国证监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中国银监会六部委于2013年12月联合发布《关于禁止以电子商务名义开展标准化合约交易活动的通知》(证监发[2013]74号),对此类违规行为进一步重申有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