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 | “映雪吴钩18号私募基金”仲裁案选聘法律服务机构项目 |
地址及联系方式 | 福州湖东路268号,059138281998 |
采购项目名称 | “映雪吴钩18号私募基金”仲裁案选聘法律服务机构项目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候选供应商 | 北京市高朋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 |
中选供应商 |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
采购数量 | 1项 |
采购价格 | 第二仲裁代理服务基础费15万,若未经开庭主动撤回仲裁请求或驳回仲裁请求的,基础费调整为10万,不再收取风险律师费。 若确认我司无需承担赔偿责任或开庭后主动撤回仲裁请求,收取风险费23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