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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景科技-科创板IPO网下投资者报备材料及资产证明应急通道提交材料方式

时间: 2021-03-05

我公司保荐的腾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即将于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腾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已在上交所网站公告。

根据《公告》对投资者的要求,如若本次递交系统兴业证券投资者平台(https://ipo.xyzq.cn)出现故障、无法正常运行时,投资者可在2021年3月8日(T-6日)至2021年3月10日(T-4日)中午12:00前使用应急通道邮件方式提交材料,否则邮件方式提交材料无效,具体提交材料和提交方式如下:

1、提交材料

(1)附件1《腾景科技科创板网下投资者承诺函》(扫描件)

(2)附件2《机构投资者信息表》(Excel电子版和盖章扫描件)

(3)私募基金备案证明文件(如需,投资者如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范的私募投资基金,应提供备案证明的文件扫描件)

(4)资产证明材料:

①附件3《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明细表》(Excel电子版和盖章扫描件)②机构投资者自有资金或管理的每个产品参与网下询价的申购金额不超过其资产规模(总资产)或资金规模的资产证明文件扫描件:其中,公募基金、基金专户、资产管理计划、私募基金(含期货公司及其资产管理子公司资产管理计划)等产品应提供初步询价日前第五个工作日(2021年3月4日,T-8日)的产品总资产有效证明材料(加盖公司公章或外部证明机构章);自营投资账户应提供公司出具的自营账户资金规模说明材料(资金规模截至2021年3月4日,T-8日)(加盖公司公章)。

配售对象应遵守行业监管要求,申购金额不得超过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并确保填写的《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明细表》中2021年3月4日(T-8日)的资产规模与其提供的证明材料中相应的资产证明金额保持一致,且配售对象拟申购金额不能超过上述证明材料以及《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明细表》中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配售对象除满足上述要求外,申购规模也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其他自律规则的要求。

初步询价前,投资者须在上交所网下IPO申购平台(https://ipo.uap.sse.com.cn/ipo)内如实填写截至2021年3月4日(T-8日)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投资者填写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应当与其向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交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证明材料中的金额保持一致。

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应结合行业监管要求及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合理确定申购金额。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发现配售对象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超过其向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交资产证明材料中相应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申购的,则该配售对象的申购无效。

2、提交时间和提交方式

网下投资者须在2021年3月8日(T-6日)至2021年3月10日(T-4日)中午12:00前向兴业证券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核查材料,以兴业证券邮箱接收时间为准。兴业证券电子邮箱为:ECM@xyzq.com.cn,每封邮件不要超过100M,如邮件发送后未收到自动回复邮件,请务必进行电话确认,咨询电话:021-2037 0806、021-2037 0807、021-2037 0808、021-2037 0809。

机构投资者邮件标题请描述为:投资者全称+腾景科技;

纸质版原件无需邮寄。网下投资者须承诺电子版文件、盖章扫描件、原件三个版本文件内容一致。

所需公告附件:

《附件1 腾景科技科创板网下投资者承诺函》

《附件2 机构投资者信息表》

《附件3 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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