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优化我司供应商结构,完善公司供应体系,提高供应水平,确保供应商能长期、稳定地供应符合规定要求的产品,并能提供优质的售后服务,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我司相关规定,特公开征询装修工程备选供应商。
一、装修工程合格供应商入围资质和业绩要求:
(一)资质要求
1、具有建筑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以上(含一级)资质;
2、具备智能化工程施工资质;
3、具备消防工程资质;
或者具备房屋建筑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二)业绩要求
1.原则上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万元;
2.项目经理为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
3.有证券、银行业装修经历;
4.有造价300万元(含)以上的装修工程案例;
5.具备负责消防、城管、住建等涉及装修工程审批主管部门报备审批通过的能力。
(三)异地施工要求
1、原则要求供应商注册地位于报名所在地区。由于目前消防审核职能移交至建设主管部门,异地施工的供应商,应在工程所在地存在分支机构或在当地建筑业管理部门的备案登记证明材料或能保证办理异地施工相关手续,具备异地施工能力(以下简称具备异地施工能力),供应商自行承担当地住建备案等有关费用,并保证备案时限不影响施工进度;
2、具有较强工程管理能力,有效保证施工质量、安全、进度;
3、具备异地施工稳定人员队伍,维保及时;
4、具备异地施工案例。
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20年10月16日前,将相关资料按照《全国装修工程合格供应商建库、评审、选用方案》的要求递交资格审查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