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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证券再次荣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年度信息披露工作A类评价

时间: 2019-09-05

近日,兴业证券收到上交所《关于2018-2019年度信息披露工作评价结果的通报》(上证函[2019] 1755号),公司2018-2019年度信息披露工作获“A”类评价。本次是公司连续第二年获评优秀,也是公司自上交所实施年度信息披露评价工作以来第三次获此殊荣。

有效、合规的信息披露是资本市场健康运行的基础,近年来,监管机构通过不断强化信息披露监管,督促上市公司、股东及董监高等责任主体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充分保障投资者知情权,不断夯实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制度基石。上交所结合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实际开展年度评价,按照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四类确定评价结果并实施分类监管。评价工作涵盖董事会秘书履职、信息披露事务、投资者关系管理等诸多方面,旨在引导上市公司将外部监管压力转化为内部规范动力,着力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和规范运作水平。根据上交所官网显示,本年度共1448家上市公司参与年度评价,其中获评A的公司有314家,占比约21%。

本年度,兴业证券克服上市券商逐年增多竞争加剧、监管环境日益严苛等客观困境,结合公司经营管理需要,致力于提升证券事务管理水平,最终脱颖而出再次荣获上交所年度信息披露工作“A”类评价,这是监管机构对公司规范治理工作的充分肯定与极大鼓舞。兴业证券将不断提高员工专业能力与公司治理水平,努力提升股东回报,助力资本市场与实体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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