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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将对参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的投资者实施适当性管理的通知

时间: 2020-09-30

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沪深交易所《关于签署<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风险揭示书>相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的要求兴业证券将2020年10月26日起对参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的投资者实施适当性管理。届时未签署可转债风险揭示书并开通权限的客户,将无法进行可转债申购或者买入委托,已持有可转债的投资者可选择继续持有、转股、回售或者卖出。特此提醒参与可转债交易的投资者,及时办理相关事宜。

豁免情形

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规定条件,已通过兴业证券认定的专业投资者;可转债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比例超过5%的股东申购、交易该发行人发行的可转债,不适用述要求。

权限开通方式

投资者可以通过营业部现场、优理宝APP等方式,签署《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风险揭示书》并开通可转债投资者权限。

优理宝开通路径:我的——业务办理——可转债投资者登记。

机构投资者、高龄客户(70岁及以上客户)仅可通过营业部现场办理。

注:投资者如需申请开通信用账户的可转债权限,应当同时申请开通普通账户的可转债权限。

适当性管理要求

投资者参与可转债申购与交易需符合适当性管理要求。可转债投资者登记权限的风险等级为R3-稳健型,投资品种为股票、混合型基金、偏股型基金、股票型基金等权益类投资品种,投资期限为无特别要求。

风险承受能力为最低类别的投资者无法参与可转债申购和交易。

 

免责声明:本信息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不应以该等信息取代独立判断或仅根据该等信息做出决策,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不承担任何投资者直接或间接使用该信息而造成的损失。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9月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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