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交易所公告,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得润电子,证券代码:002055)及相关当事人于2025年12月3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5〕25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第9.8.1条规定:“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八)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载明的事实,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财务指标存在虚假记载,但未触及本规则第9.5.2条第一款规定情形,前述财务指标包括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或者负债科目”,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特别风险提示:
1.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2.股票简称:由“得润电子”变更为“ST得润”
3.股票代码:002055
4.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6年1月6日
5.公司股票停复牌起始日:2026年1月5日开市起停牌1天,2026年1月6日开市起复牌
6.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由10%变为5%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勿盲目投资!其他相关内容请及时关注证券交易所等相关网站公告。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