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市公司近日公告,中国证监会已核准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换股吸收合并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相关工作将于近日启动。敬请投资者注意:
1、营口港(600317.SH)将自2021年1月15日起开始连续停牌,直至终止上市。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实施后,营口港换股股东持有的营口港股票将按照换股比例转换为大连港股票,换股比例以上市公司公告为准。
2、融资融券信用证券账户中持有营口港或大连港股票且需要进行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申报的投资者,应最晚于现金选择权股权登记日(2021年1月14日)将相应股票从信用账户划转至其对应的普通账户,并于现金选择权申报日通过普通证券账户进行相关申报(营口港申报日:2021年1月15日,大连港申报日:2021年1月15日至2021年1月19日之间的交易日)。
担保物转出,需满足担保物转出后信用账户的维持担保比例仍达到300%以上等相关条件。
吸收合并的相关事项以上市公司的最终公告为准。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