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告,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122,证券简称:ST宏图)于2023年4月1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3]17号),详见《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5.2条、9.5.5条规定,上市公司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的,应当及时披露有关内容,就其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进行风险提示。公司股票于2023年4月19日停牌一天,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在2023年4月20日即公司复牌之日起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重要内容提示:
停牌日期为2023年4月19日。
实施起始日为2023年4月20日。
实施后A股简称为*ST宏图;证券代码:仍为“600122”。
实施风险警示后股票继续在风险警示板交易。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勿盲目投资!
其他相关内容请及时关注证券交易所等相关网站公告。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