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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烟台泰和新材集团有限公司涉及融资融券业务相关事宜的提示性公告

作者: 证券金融部   时间: 2020-06-18

   因泰和新材(002254)近日公告,中国证监会已核准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烟台泰和新材集团有限公司的方案,相关工作将于近日启动。

  根据上市公司相关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泰和新材将自2020629日开始连续停牌,此后泰和新材股票将进入现金选择权派发、行权申报、行权清算交收阶段,直至现金选择权申报期结束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后复牌。2020624日为现金选择权股权登记日。

  已提交泰和新材股票作为融资融券交易担保物的股东,须在现金选择权申报期截止日前将泰和新材股份从证券公司客户信用担保账户划转到其普通证券账户中,方能行使现金选择权。

  担保物转出,需满足担保物转出后信用账户的维持担保比例仍达到300%以上等相关条件。

 

  吸收合并的相关事项以上市公司的最终公告为准。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6月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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