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交易所公告,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逸飞激光,股票代码:688646)因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和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第12.9.1条第(三)项规定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的情形。
重要提示:
(一)股票简称由“逸飞激光”变更为“ST逸飞”;扩位简称由“逸飞激光”变更为“ST逸飞激光”
(二)证券代码仍为“688646”
公司股票将于2025年4月30日停牌1天,5月6日起复牌,自复牌之日起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实施风险警示期间,公司股票不进入上海证券交易所风险警示板交易,不适用风险警示板交易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的涨跌幅不变,仍为20%。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勿盲目投资!其他相关内容请及时关注证券交易所等相关网站公告。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