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交易所公告,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京山轻机,证券代码:000821)及相关责任人于2026年1月16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湖北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鄂处罚字〔2026〕3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第9.8.1条规定:“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八)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载明的事实,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财务指标存在虚假记载,但未触及本规则第9.5.2条第一款规定情形,前述财务指标包括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或者负债科目”,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特别风险提示:
1.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2.股票简称:由“京山轻机”变更为“ST京机”
3.股票代码:000821
4.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6年1月20日
5.公司股票停复牌起始日:2026年1月19日(星期一)开市起停牌1天,自2026年1月20日(星期二)开市起复牌。
6.实行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由10%变为5%。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勿盲目投资!其他相关内容请及时关注证券交易所等相关网站公告。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