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
目标盈标准策略组合是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在《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基金募集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关于做好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投资顾问业务试点工作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等规则下面向投资者提供的基金投资顾问服务。
本策略引入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组合策略建议。兴业证券引进其他基金投资顾问服务机构(统称“外部机构”)的基金投资组合策略建议,双方在合作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划分情况披露如下∶(1)外部机构仅负责向兴业证券提供基金投资组合策略建议,包括具体基金产品、数量和买卖时机等基金投资组合构建及调仓的投资建议,外部机构备选库出入库标准与兴业证券可能存在差异;(2)外部机构提供的基金投资组合策略建议,供兴业证券在制定或调整基金投资组合策略过程中予以参考。兴业证券作为基金投资顾问服务主体,负责为客户提供基金投资顾问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代客户作出具体基金投资品种、数量和买卖时机的决策,使用授权账户代客户执行基金认/申购、赎回、转换等交易申请的业务服务,并履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信息披露等基金投资顾问服务机构职责。
本公司保证《目标盈基金投资组合策略说明书》(以下简称“标准策略组合”)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投资有风险,投资人选择本组合策略时应认真阅读本组合策略说明书(及其更新),本公司不保证组合策略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公司依据标准策略组合绝对收益率是否达到或超过目标止盈绝对收益率作为止盈判断。
其中,标准策略组合指本公司根据基金投资组合策略所构建的基金投资组合配置模板,标准策略组合绝对收益率与投资者授权账户(指参与本组合策略的基金投资顾问账户,以下简称“投顾账户”或“授权账户”)实际绝对收益率可能会存在差异,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标准策略组合在计算收益率时,未考虑投资者授权账户赎回成分基金的赎回费,或在投顾服务费及成分基金交易费扣除标准上有差异;(2)因成分基金认/申购、赎回限制等因素,投资者授权账户申购备选基金,导致账户配置情况可能与标准策略组合有所差异;(3)如组合进行调仓,在调仓过程中,标准策略组合对于成分基金赎回金额到账及申购份额到账时间的计算与投资者授权账户实际情况可能有所差异;(4)投资者授权账户基金赎回申请当日净值波动的影响;(5)成分基金暂停赎回等可能对投资者授权账户收益产生影响的情况。基于以上原因,标准策略组合绝对收益率达到或超过目标止盈绝对收益率,并不代表投资者授权账户实际绝对收益率达到或超过目标止盈绝对收益率。
目标止盈绝对收益率是指本组合策略满足止盈条件,即标准策略组合所需要达到或超过的绝对收益率。由于基金净值波动、费用收取、基金暂停赎回等影响,本公司不保证投资者授权账户的实际绝对收益率达到或者超过目标止盈绝对收益率,即存在标准策略组合绝对收益率已达到目标止盈绝对收益率,但投资者授权账户实际绝对收益率低于目标止盈绝对收益率甚至发生亏损的可能。本公司将在管理过程中尽可能减少上述情况的发生,但不能保证完全消除上述情况。目标止盈绝对收益率并不代表本公司对组合策略投资收益作出任何保证或承诺,在组合运作期内是否能实现目标止盈绝对收益率、何时能实现目标止盈绝对收益率均存在不确定性。本公司也不保证投资者参与本组合策略过程中的本金安全,投资者参与本组合策略仍可能发生本金亏损的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本组合策略,投资者除面临《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型基金投资顾问业务风险揭示书》中揭示的参与基金投资顾问业务的一般风险外,还需承担本组合策略存在的特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因市场波动、成分基金交易费用等原因,标准策略组合绝对收益率与投资者授权账户实际绝对收益率可能存在差异,存在投资者授权账户实际绝对收益率低于目标止盈绝对收益率或发生损失的可能。
投资者在参与本组合策略前,需请认真阅读本组合策略说明书,全面了解本组合策略的风险收益特征和其他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投资本组合策略的意愿、时机、投资金额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并独立承担参与本组合策略可能出现的各类风险。
组合名称:兴证基金乐投稳进
组合投资目标:在合理控制回撤风险的前提下,积极争取权益投资的高收益,力争在运作期内提升组合达成止盈条件的概率。
本组合策略的目标止盈绝对收益率为8.8%,对参与本组合策略的授权账户,若在运作期内本组合策略的标准策略组合绝对收益率达到或超过目标止盈绝对收益率,则认为本组合策略达到了止盈条件。
组合发行方式:组合多期发行,每期独立运作。组合每期发行时间和目标止盈收益率以本公司手机端应用展示为准。
组合运作流程:
组合运作流程设置购买期、运作期和止盈期。
1、购买期:目标盈组合策略购买期为组合正式运作日之前接受投资者转入资金的时间,投资者可在购买期内转入资金,期间不产生利息、不收取投顾服务费,购买期不支持撤单 。购买期内投资者已转入的资金不会开始投资运作,直到购买期最后一天以当天基金净值申购,第二天进入组合运作起始日。
2、运作期:运作期为组合运作开始至触发止盈阶段。投资者在此期间可以全部转出资金(除有调仓在途交易外,下同),但不能新增转入资金或部分转出资金。投资者申请全部转出资金时,持仓基金如包含持有期不足7天的基金,底层基金会收取惩罚性赎回费。
3、止盈期:当策略组合净值达到或超过目标止盈绝对收益后则触发止盈,触发次一交易日起进入止盈期,本公司将对本组合策略发起止盈操作并对投资者授权账户持有的当期组合内基金份额发起赎回、解约、策略下架,该期组合策略结束。投资者在此期间资金可以全部转出资金,但不能新增转入资金或部分转出资金。(注:该收益计算未扣除成分基金赎回费,在投顾服务费和其他交易费用扣除上与投资者授权账户实际扣除费用可能有差异。)
标准策略组合绝对收益率计算规则:
标准策略组合绝对收益率R每日进行计算,假设当前为T日,计算方式如下:
R= r
r 为标准策略组合运作起始日至T-1交易日的组合累计收益率。该收益计算未扣除成分基金赎回费,在投顾服务费和其他交易费用扣除上与投资者授权账户实际扣除费用可能有差异。
需要特别提示的是:客户授权账户实际收益率与目标止盈绝对收益率可能存在差异,原因包括但不限于:(1)标准策略组合在计算收益率时,未考虑投资者授权账户赎回成分基金的赎回费,或在投顾服务费及成分基金交易费扣除标准上有差异;(2)因成分基金认/申购、赎回限制等因素,投资者授权账户申购备选基金,导致账户配置情况可能与标准策略组合有所差异;(3)如组合进行调仓,在调仓过程中,标准策略组合对于成分基金赎回金额到账及申购份额到账时间的计算与投资者授权账户实际情况可能有所差异;(4)客户基金赎回申请当日净值波动的影响;(5)其他可能出现的如成分基金暂停赎回等等导致的可能对客户收益产生影响的情况。基于以上原因,标准策略组合绝对收益率达到或超过目标止盈绝对收益率,并不代表投资者授权账户实际绝对收益率达到或超过目标止盈绝对收益率。
组合投资范围为:
本基金投资组合的投资范围为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的基金(分级基金除外)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同类产品。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组合投资其他品种,本公司可根据有关规定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投资组合投资于股票类基金(股票型基金、偏股混合型基金、股票指数基金等)的持仓比例在75%-85%区间,投资于债券类基金(债券型基金、偏债混合型基金、债券指数基金等)的持仓比例在15%-25%区间,投资于货币市场型基金的持仓比例在0%-5%区间,投资于其它类基金(不属于股票类、债券类、货币类定义的其他基金)的持仓比例在0%-10%区间。其中,偏股混合型基金指最新报告期披露的股票类资产不低于基金资产60%的混合型基金,偏债混合型基金指最新报告期披露的债券类资产不低于基金资产60%的混合型基金。
组合投资策略为:
本组合策略权益基金仓位主要投资于主动管理型基金,将坚持长期资产配置理念,择机进行多风格配置,同时通过精选优秀基金经理力求获取长期稳健的超额收益。
本组合策略将运用资产配置模型分析各类资产风险收益特征,控制权益基金仓位在规定范围前提下,计算各类细分资产配置比例,作为配置组合起点;结合团队宏观、政策、估值、流动性等研究,决定大类资产配置比例。
在底层基金层面,对全市场基金进行定量分析和定性跟踪研究,精选全市场权益类、固收类、绝对收益策略等投资范围内的公募基金构建投资组合。
2、调仓策略
基金投资组合的投资应遵循以下限制:
1、组合策略下单个客户投顾账户持有单只基金的市值,不得高于客户账户资产净值的20%,货币市场基金、指数基金不受此限制;
2、组合策略下所有客户持有单只基金的份额总和不得超过该基金总份额的20%,持有指数基金的份额总和不得超过该基金总份额的30%;
3、组合策略约定不投资于结构复杂的基金,包括分级基金场内份额和监管部门认定的不得投资的其他基金。
4、近一年换手率不超过200%,换手率计算公式:∑近一年每日赎回子基金比例。
如因证券市场波动、基金规模变动等投资策略以外的因素导致使资产配置超过约定比例的,将在3个月内通过调仓进行调整,经监管部门认可的情形除外。
投资者按照兴业证券提供投顾业务管理服务的指定账户资产总额的一定比例向兴业证券支付投顾管理服务费,本投资组合策略投顾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为:1%/年。
如对投顾管理费进行费率优惠,请以页面公示为准。
中证偏股基金指数(930950.CSI)*80%+中证全债指数(H11001.CSI)*20%。
组合业绩比较基准所采用指数的指数名称在不同发布平台可能存在差异,以指数代码为准。
兴业证券专业研究团队对每一只备选基金产品及相关基金管理人实施标准化、流程化的尽职调查,形成评估报告,并经过兴业证券管理型基金投资顾问业务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
本基金投资组合策略风险等级为R4-相对积极型。组合风险等级依据投资组合策略整体风险特征评定,组合内可能存在风险评级高于投资组合策略风险等级的基金产品。
风险评级为相对保守型(C2)及以上的客户方可参与基金投资顾问业务,同时本投资组合策略适合需求等级为P3、P4的客户(客户需进行需求测评)。
本基金投资组合策略风险等级为R4-相对积极型。
投资有风险。投资本组合策略,投资者除面临《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型基金投资顾问业务风险揭示书》中揭示的参与基金投资顾问业务的一般风险外,还需承担本组合策略存在的特有风险:
一、本组合策略设定了目标止盈绝对收益率,但目标止盈绝对收益率并不代表本公司对组合策略投资收益作出任何保证或承诺,组合运作是否能实现目标止盈绝对收益率、何时能实现目标止盈绝对收益率均存在不确定性。在市场行情下跌的情况下,可能存在投资者本金损失的风险。
二、本公司在计算目标投资组合业绩时未扣除投资顾问服务费和组合成分基金交易费用,且因标准策略组合绝对收益率R计算依据为组合内相关基金管理人于T-1日(交易日)公布的最新基金净值,我司对基金投资顾问业务授权账户持有的当期组合内基金份额发起全部赎回指令的时间为T日(交易日)14:50前,此时组合内基金份额净值可能已经发生变化,及交易时点等原因,此类情况可能导致投资者授权账户实际收益率低于标准策略组合绝对收益率R或目标止盈绝对收益率,甚至可能出现投资者最终亏损的情况,请投资者对此类风险予以关注。
三、在目标盈组合策略止盈或终止时,若因投资者个人原因导致授权账户持有基金份额冻结、不能正常赎回,在能够实现转托管的前提下,我司将冻结基金份额转托管至投资者对应基金账户(即转为投资者自有持仓),后续由投资者自行处理。若不能实现转托管,我司将在相关基金份额解冻后再为客户办理基金赎回及资金转出。从我司发起止盈或终止操作日的T+1日,我司不再提供基金投顾调仓及报告等服务,不再就该授权账户收取投资顾问服务费,投资者自行承担T+1日及之后的基金净值波动风险,对此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再次申明:由于基金净值波动、费用收取、基金暂停赎回等影响,本公司不保证投资者授权账户的实际绝对收益率达到或者超过目标止盈绝对收益率,即存在投资者授权账户实际绝对收益率低于目标止盈绝对收益率甚至发生亏损的可能。本公司将在管理过程中尽可能减少上述情况的发生,但不能保证完全消除上述情况。目标止盈绝对收益率并不代表本公司对组合策略投资收益作出任何保证或承诺,在组合运作期内是否能实现目标止盈绝对收益率、何时能实现目标止盈绝对收益率均存在不确定性。本公司也不保证投资者参与本组合策略过程中的本金安全,投资者参与本组合策略仍可能发生本金亏损的风险。
投资本组合策略,投资者除面临《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型基金投资顾问业务风险揭示书》中揭示的参与基金投资顾问业务的一般风险外,还需承担本组合策略存在的特有风险。
投资者在参与本组合策略前,应当仔细阅读基金投资顾问业务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以及《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型基金投资顾问业务服务协议》、《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型基金投资顾问业务风险揭示书》以及本《投资组合策略说明书》,充分了解双方权利义务、基金投资顾问业务的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本组合策略的结构风险收益特征和收费标准,以及参与本组合策略可能产生的风险和损失等事项,结合自身的资产状况、投资经历、风险承受能力、资产配置需要、流动性需求、投资目标等情况,审慎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投资组合策略。投资者签署《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型基金投资顾问业务服务协议》、《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型基金投资顾问业务风险揭示书》以及本《基金投资组合策略说明书》,即视为已充分知悉并确认自行承担接受本公司基金投资顾问服务、参与本组合策略可能产生的风险和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