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投资者:
公司经研究决定,自2020年8月24日起,取消融资融券业务合约展期审核标准中信用账户科创板持仓集中度限制,增加科创板证券和注册制创业板证券合并持仓集中度限制,调整后合约展期审核标准及办理流程为:
1、客户信用记录良好、不存在强平记录;
2、客户信用账户维持担保比例不低于150%;
3、客户融资买入或融券卖出的标的证券不存在重大风险;
4、客户信用账户持仓证券不存在重大风险;
5、当信用账户维持担保比例不超过300%时,客户信用账户持有科创板证券和注册制创业板证券总市值占信用账户总资产的比例不超过50%;当信用账户维持担保比例超过300%时,对信用账户持仓集中度无要求。
6、客户可在合约到期日前40个交易日,在交易终端提交合约展期申请。对于总负债3000万以下的客户,系统自动审批,即时生效;对于总负债3000万(含)以上客户,通过交易终端提交合约展期申请之后,还需向客户所属营业网点提出申请,经公司审批通过后展期。
特此通知!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