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投资者:
为加强证券市场程序化交易管理,维护正常交易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于2023年9月1日发布《关于加强程序化交易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加强程序化交易报告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将从2023年10月9日起正式施行。根据交易所通知要求,请符合交易所程序化交易要求的投资者及时联系我司客户经理完成报告。
存量及新增投资者报告要求:
1.存量投资者指交易所通知施行(2023年10月9日)前一年内开展过程序化交易且此后仍将持续开展的投资者。存量投资者应在正式施行后60个交易日内向我司提交程序化交易报告表。
2.投资者首次开展股票程序化交易前,应当向我司提交程序化交易报告表,我司对提交的信息进行充分核查并确认,投资者在收到我司确认之后,方可进行程序化交易。
此外,程序化交易投资者报告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应当在变更发生后下一个自然月的前五个交易日内向我司进行变更报告。投资者应保证报告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投资者拒不履行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要求的,我司可以依据协议拒绝其程序化交易委托。
详细内容请查阅交易所通知。
如有任何疑问,请咨询您的客户经理或致电95562客户服务热线。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