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交易所公告,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ST锦港/ST锦港B,股票代码:600190/900952)公司2020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连续4年存在虚假记载,该情形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第9.5.1条第(一)项、第9.5.2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即2020年以来“年度财务报告财务指标连续3年存在虚假记载”,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5.5条,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风险警示情形。
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且2024年度财务报表被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触及《股票上市规则》9.3.2条第一款第(二)、(三)项所规定的财务类强制退市的情形,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因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触及《股票上市规则》9.8.1条第一款第(三)项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被叠加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重要提示:
(一)股票种类简称:A股股票简称由“ST锦港”变更为“*ST锦港”、B股股票简称由“ST锦港B”变更为“*ST锦港B”;
(二)证券代码仍为“600190”、“900952”;
(三)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叠加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起始日为:2025年5月6日。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勿盲目投资!其他相关内容请及时关注证券交易所等相关网站公告。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