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公司代销私募基金业务是指证券公司接受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委托,销售其在境内发行的私募基金产品或者介绍私募基金购买人的行为。
证券公司的代销私募基金业务的洗钱风险主要来自两个方面:
一是引入代销的私募基金产品本身是否存在洗钱风险,如私募管理人是否具备相应的业务许可证和资质证书,管理人内部是否有反洗钱相关制度,产品投资是否涉及现金交易,是否涉及跨境交易,是否涉及股权类投资,是否涉及有限合伙等;
二是购买私募基金产品的客户是否存在洗钱风险,客户是否来自洗钱风险较高的国家或地区,客户是否从事洗钱风险较高的行业或职业,客户是否存在异常的大额转账、大宗交易或其他具备较高潜在风险的业务。
针对代销私募产品,主要通过尽职调查了解管理人资质、内部合规情况,根据产品服务特征、产品发行场所、代理交易情况以及客户渠道等。
针对客户,证券公司主要采取客户身份识别、大额和可疑交易监测与报告、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等反洗钱措施,包括事前预防、事后监测及调查等。
每个公民都有举报的义务和权利。我国《反洗钱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中国人民银行或公安机关举报洗钱活动,接受举报的机关应当对举报人和举报内容保密。
举报电话:010-88092000
举报信箱: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32-124信箱,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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