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己目标盈投资组合策略方案说明书
一、组合名称:
知己目标盈投资组合策略
二、组合发行方式:
组合多期发行,每期独立运作。组合每期发行时间和目标止盈年化收益率以本公司手机端应用展示为准。
三、组合运作期限:
最长持有期不超过730天
四、组合目标止盈年化收益率:
4%-6%(未扣除投顾服务费和基金赎回等费用)。目标止盈收益率是为投资者设定的止盈目标,不保证能否实现及何时实现,不代表对投资收益作出任何承诺。
五、组合起投金额:
1000元起
六、组合运作流程:
本组合运作流程设置购买期和运作期。
购买期为组合正式运作日之前接受参与资金的日期。客户仅能在组合购买期转入资金,不进行组合的投资运作。期间不产生利息、不收取投顾服务费。购买期不支持撤单 。
运作期为组合正式运作的日期,策略组合设置最长运作期限,具体以本公司手机端应用展示为准。运作期内,组合不支持买入,不支持策略转换,支持客户一次性全额赎回,不支持部分赎回。运作期分为“不止盈运作期”和“止盈运作期”,具体止盈信号如下:
第1-30天,称为“不止盈运作期”,不触发止盈信号。
第31天-730天,称为“止盈运作期”,期间达到目标止盈年化收益率,自动触发止盈,帮客户全部赎回,锁定收益;如运作期满730天,组合未达目标止盈年化收益率,向客户发出提醒,帮客户全部赎回。
运作期第1天-第730天,客户可以随时全部赎回。过程中只允许一次性全额赎回,不支持分批赎回。
备注:目标止盈年化收益率中未扣除投顾服务费和基金赎回等费用。本策略将以达到目标止盈年化收益率作为止盈操作的触发标准。在止盈运作期间内,若持仓年化收益率达到约定的目标止盈年化收益率,在T+1个交易日内,系统将按照T+1日净值自动触发止盈转出。
需要特别提示的是,客户实际年化收益率与目标止盈年化收益率可能存在差异,原因包括但不限于:1.客户实际收益会受到组合策略管理费、底层基金申赎费率、基金赎回申请当日净值波动的影响。2.组合清仓时(含客户主动赎回),持仓基金如包含持有期过短(一般小于7天)的基金,将可能收取惩罚性赎回费(一般为1.5%)。若组合在调仓完成后的7个自然日内,达到目标止盈年化收益率,为最大限度保障客户利益,将在该基金无需缴纳惩罚性赎回费后办理赎回,届时客户实际收益可能会受到期间净值波动影响。3.其他可能出现的如基金暂停赎回等等导致的可能对客户收益产生影响的情况。策略管理人将在管理过程中尽可能减少上述情况的影响,但不能保证完全消除上述影响。
策略管理人不保证客户策略账户的实际年化收益率达到或者超过目标止盈年化收益率,即存在客户实际年化收益率低于目标止盈年化收益率或发生损失的可能。
七、策略结构
对固定收益类资产(包括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现金等、基金合同中明确约定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50%以下或最近四个季度披露的定期报告中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平均比例50%以下的混合型基金)投资占组合资产的比例为90%-100%;
对权益类资产(包括股票型基金、基金合同中明确约定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50%及以上或最近四个季度披露的定期报告中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平均比例50%及以上的混合型基金等)投资的比例合计占组合资产的0-10%。
八、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短债指数*95%+中证偏股基金指数*5%
九、风险特征
本投资组合策略风险等级为R2—相对保守型。
组合风险等级依据投资组合策略整体风险特征评定,组合内可能存在风险评级高于投资组合策略风险等级的基金产品。
十、适合投资者范围
风险评级为相对保守型(C2)及以上的客户方可参与基金投资顾问业务,同时本投资组合策略适合需求等级为P1、P2、P3、P4的客户(客户需进行需求测评)。
十一、投资范围
本组合投资于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含QDII基金)。
十二、对备选基金产品评估及投资组合限制
兴业证券专业研究团队对每一只备选基金产品及相关基金管理人实施标准化、流程化的尽职调查,形成评估报告,并经过兴业证券管理型基金投资顾问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
同时为了分散投资风险,加强流动性管理,本投资组合策略将遵循如下投资限制:
1、组合策略下单个客户投顾账户持有单只基金的市值,不得高于客户账户资产净值的20%,货币市场基金、指数基金不受此限制;
2、组合策略下所有客户持有单只基金的份额总和不得超过该基金总份额的20%,持有指数基金的份额总和不得超过该基金总份额的30%;
3、组合策略约定不投资于结构复杂的基金,包括分级基金场内份额和监管部门认定的不得投资的其他基金。
4、近一年换手率不超过200%,换手率计算公式:。
如因证券市场波动、基金规模变动等投资策略以外的因素导致使资产配置超过约定比例的,将在3个月内通过调仓进行调整,经监管部门认可的情形除外。
十三、投顾管理服务费率
投资者按照兴业证券提供投顾业务管理服务的指定账户资产总额的一定比例向兴业证券支付投顾管理服务费,本投资组合策略投顾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为:0.3%/年,按日计提,赎回时一次性收取。
兴业证券收取的投顾管理服务费按日计提,按每日在投资者指定账户资产总额一定比例计提。不同基金投资组合策略费率可有所不同,具体收费标准和收费规则由兴业证券通过《目标盈组合策略说明书》进行揭示,投资者在开通本业务前应仔细阅读。每日计算的投资者指定账户资产总额为:投资者指定账户总资产-已计提的投顾管理服务费。目标盈组合达标止盈或者组合到期后,兴业证券将代替投资者发起原组合解约退出并提取已计提未支付的投顾管理费,通过对投资者的指定账户中以赎回等值货币基金份额的方式进行扣收支付,具体支付形式以官网公告、手机客户端展示页为准。投资者主动发起全部转出或服务协议终止时,投资者应交纳已计提未支付的投顾管理费。费用计提后,兴业证券应计算清晰、明确的计提费用明细,通过主动发布定期报告、按投资者申请提供对账单或兴业证券指定的其他形式向投资者披露。
如对投顾管理费进行费率优惠,请以页面公示为准。
十四、组合配置策略
本策略以追求止盈年华收益率为目标,主要投资与债券型基金,通过适度参与权益型资产的投资,追求低波动、长期稳健的增值。
十五、投资策略
1.本组合以固定收益类资产为底仓,追求稳健收益;适当参与转债、权益、商品等风险资产的投资;
2.结合宏观研究、定量分析、投决会观点等,在中短期进行资产的战术配置,以达到增强收益的目的;
3.优选底层基金,对全市场基金进行跟踪,利用定性、定量相结合的手段,优选全市场股票型、债券型、混合型、商品基金;
4.动态跟踪组合表现与对目标波动偏离的情况,对组合进行动态管理。
十六、风险控制措施
1、本组合策略仅投资于经兴业证券管理型基金投资顾问业务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的基金备选库产品。
2、兴业证券将在风控系统中根据系统条件合理设置风控阈值,并安排专人处置投资者账户的异常交易行为。
3、兴业证券将每季度对基金投顾业务的风控情况、基金投资组合策略及实施有效性进行核查评估。
4、为了分散投资风险,加强流动性管理,本投资组合策略将遵循相关投资限制。如因证券市场波动、基金规模变动等投资策略以外的因素导致使资产配置超过约定比例的,将在3个月内通过调仓进行调整,经监管部门认可的情形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