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投资者:
为切实做好科创板融资融券业务管理,自2019年7月22日起,我司在原集中度标准下增加信用账户科创板股票集中度标准:
(1)对于信用账户维持担保比例不高于150%的,买入或者融资买入委托成交后客户持有单一科创板股票市值占信用账户总资产的比例不超过0%(即客户无法普通买入或融资买入科创板股票);
(2)信用账户维持担保比例高于150%的,买入或者融资买入委托成交后客户持有单一科创板股票市值占信用账户总资产的比例不超过15%;
(3)信用账户维持担保比例高于150%的,买入或者融资买入委托成交后客户持有科创板板块股票市值占信用账户总资产的比例不超过30%。
特此通知!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