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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06

作者: 私人财富管理总部   时间: 2013-12-06
关于可充抵保证金证券范围及折算率调整的公告(20131206)
根据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融资融券证券监管规则:
1、因恢复交易,自公告发布之时起,将000611四海股份可充抵保证金证券折算率恢复为60%。
2、因恢复交易,自公告发布之时起,将600661新南洋可充抵保证金证券折算率恢复为40%。
3、因恢复交易,自公告发布之时起,将000998隆平高科可充抵保证金证券折算率恢复为65%。
4、因恢复交易,自公告发布之时起,将300099尤洛卡可充抵保证金证券折算率恢复为50%。
5、因恢复交易,自公告发布之时起,将600767运盛实业调入可充抵保证金证券范围,折算率恢复为60%。
6、因市场波动趋于平稳,自公告发布之时起,将002071江苏宏宝调入可充抵保证金证券范围,折算率恢复为40%。
7、因连续停牌超过5个交易日,自公告发布之时起,将000616亿城股份可充抵保证金折算率调整为0。
8、新基金150154惠丰B已上市,自公告发布之时起,将其列入可充抵保证金证券范围,折算率为65%。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12月6日